日照市•莒县•招贤镇

适龄儿童、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(乡级权限)


实施主体 莒县招贤镇人民政府 办理结果名称 缓学申请表
基本编码 000105116002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71122004429613A5000105116002
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
事项版本 14.0 事项状态
服务对象 1 是否通办 0
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0 办理形式 1,2
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
行使层级 5 网办深度 4
实施主体性质 1 是否存在数量限制 0
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
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
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
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2
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: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招贤镇新华路招贤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1号
咨询电话号码:0633-6721011
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: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招贤镇新华路1号招贤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接诉即办窗口
投诉电话号码:0633-6721011
办理地点、时间 办理地点: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招贤镇新华路招贤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1号
窗口名称:综合受理窗口
窗口编号: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招贤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1号
办理时间: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30-18:00(夏季),14:00-17:30(冬季)  

依据名称 发布令号(文号) 依据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 暂无 ……适龄儿童、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,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。 查看原文
适龄儿童、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
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申请
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例范本(附件) 空白样表(附件) 材料告知承诺书(附件)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对应电子证照
县级(含县级)以上医疗机构证明、病历、相关医疗费用单据 4 1 份 1 必要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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